1. 张力过大,假体受力不均衡
假体置入鼻腔后,在其表面与周围组织之间会形成一层包被,该包被对置入的假体会产生持续的收缩力,若假体的某一部位受力不均,或受力的合力使假体朝某一方向移动,就可能在压强大的点或假体移动终受力点上穿出。
2.假体雕刻欠佳
假体雕刻粗糙,整体形态欠佳,造成假体受力不均衡,使局部皮肤受力顶压变薄终导致假体穿出。
主要表现:假体过长。合适的长度一般应以假体的上端位于面中轴线上,即眉头中点与眼角中点之间的中上1/3处;下端置入鼻尖后无明显张力,尤其不能使鼻尖皮肤出现苍白,阻隔血液循环的现象。仅为了追求高长鼻子过度延长假体,是导致术后鼻尖红肿、穿孔的重要原因。
3.柳叶形假体较L形假体易下滑穿出
目前临床使用的鼻假体主要有“柳叶形”和“L”形两种。鼻整形专家认为:假体外露,除了与医生的技巧,如假体的雕刻、埋置层次有关外,更主要是与假体的形态为“L”形或“柳叶形”有关(这里指单纯垫鼻梁)。从力学角度分析,柳叶形假体无短臂支撑,由于重力作用易下滑移位致皮肤穿溃。
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L型假体后期也容易导致鼻孔畸形、鼻小叶小柱比严重失调等问题。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,在柳叶形假体的基础上,做好鼻头部位的支撑,以防止假体的下滑。
4.感染
隆鼻术后出现局部红肿、触痛明显、渗液呈血性或脓性等状况时,说明有局部急性感染发生。遇此情况,应尽早取出假体。
对感染情况进行炎症保守治疗往往是无效的,抗炎治疗只能暂时缓解,以后依然会复发。因为假体本身吸附性较强,不及时取出的话病菌不容易被彻底清除掉。另外,由于手术中操作不够细致,而造成组织的局灶性坏死,也是造成这类感染的诱因。
5.排异反应
临床表现为肿胀消退后,再度出现皮肤红肿,且会随身体健康状况而变化。有的求美者,隆鼻术后2年,仍常有不适感,右侧鼻根部与硬、软骨交界处之间红肿数次,抗炎治疗无效,后皮肤穿溃,只能取出假体。
6.切口缝合欠佳
缝合时皮肤对接不好,缝合处张力过大,虽做完手术暂时愈合,但皮肤修复状况不好,后期会出现渐渐裂开的情况。
另外鼻小柱侧面切口假体露出率也较高,特别是在假体短臂过长、过宽或小柱部分隧道剥离不充分时更容易发生。
拆线早期求美者不恰当地用手挖鼻孔等外力原因,也可能导致鼻部感染。
做完隆鼻手术之后,毕竟鼻子内部会有伤口,不能受大力的触碰和撞击,这些在隆鼻之前就应该做好考虑。希望大家都不会遭遇到令人崩溃的假体外露情况。
假体隆鼻后会出现红肿现象吗?1. 张力过大,假体受力不均衡
假体置入鼻腔后,在其表面与周围组织之间会形成一层包被,该包被对置入的假体会产生持续的收缩力,若假体的某一部位受力不均,或受力的合力使假体朝某一方向移动,就可能在压强大的点或假体移动终受力点上穿出。
2.假体雕刻欠佳
假体雕刻粗糙,整体形态欠佳,造成假体受力不均衡,使局部皮肤受力顶压变薄终导致假体穿出。
主要表现:假体过长。合适的长度一般应以假体的上端位于面中轴线上,即眉头中点与眼角中点之间的中上1/3处;下端置入鼻尖后无明显张力,尤其不能使鼻尖皮肤出现苍白,阻隔血液循环的现象。仅为了追求高长鼻子过度延长假体,是导致术后鼻尖红肿、穿孔的重要原因。
3.柳叶形假体较L形假体易下滑穿出
目前临床使用的鼻假体主要有“柳叶形”和“L”形两种。鼻整形专家认为:假体外露,除了与医生的技巧,如假体的雕刻、埋置层次有关外,更主要是与假体的形态为“L”形或“柳叶形”有关(这里指单纯垫鼻梁)。从力学角度分析,柳叶形假体无短臂支撑,由于重力作用易下滑移位致皮肤穿溃。
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L型假体后期也容易导致鼻孔畸形、鼻小叶小柱比严重失调等问题。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,在柳叶形假体的基础上,做好鼻头部位的支撑,以防止假体的下滑。
4.感染
隆鼻术后出现局部红肿、触痛明显、渗液呈血性或脓性等状况时,说明有局部急性感染发生。遇此情况,应尽早取出假体。
对感染情况进行炎症保守治疗往往是无效的,抗炎治疗只能暂时缓解,以后依然会复发。因为假体本身吸附性较强,不及时取出的话病菌不容易被彻底清除掉。另外,由于手术中操作不够细致,而造成组织的局灶性坏死,也是造成这类感染的诱因。
5.排异反应
临床表现为肿胀消退后,再度出现皮肤红肿,且会随身体健康状况而变化。有的求美者,隆鼻术后2年,仍常有不适感,右侧鼻根部与硬、软骨交界处之间红肿数次,抗炎治疗无效,后皮肤穿溃,只能取出假体。
6.切口缝合欠佳
缝合时皮肤对接不好,缝合处张力过大,虽做完手术暂时愈合,但皮肤修复状况不好,后期会出现渐渐裂开的情况。
另外鼻小柱侧面切口假体露出率也较高,特别是在假体短臂过长、过宽或小柱部分隧道剥离不充分时更容易发生。
拆线早期求美者不恰当地用手挖鼻孔等外力原因,也可能导致鼻部感染。
做完隆鼻手术之后,毕竟鼻子内部会有伤口,不能受大力的触碰和撞击,这些在隆鼻之前就应该做好考虑。希望大家都不会遭遇到令人崩溃的假体外露情况。
朱晓红- 杭州珈禾整形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- 医师|
2019-09-02 15:18